荷蘭中央銀行DeNederlandscheBank(DNB)在本周一透露,它已對BinanceHoldingsLtd.處以罰款,罰款的原因是幣安控股有限公司根據法律要求在未經注冊的情況下提供了加密服務。

DNB表示,4月25日對加密貨幣交易所處以332.5萬歐元(340萬美元)的行政罰款,并詳細說明:罰款是因為幣安在荷蘭提供加密服務而沒有在DNB進行法律要求的注冊。這是禁止的。
中央銀行強調,希望在荷蘭提供加密服務的公司必須按照《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預防)法》的規定向其注冊。加密服務提供商的注冊要求于2020年5月推出。
DNB表示,Binance被處以三級罰款,這是央行執法級別中最嚴格的,“由于違規行為的嚴重性和責任程度”。監管機構指出,違規行為發生在“長時間”內,從2020年5月到至少2021年12月,強調DNB認為幣安的“違規行為非常嚴重”。
DNB進一步解釋說,它還考慮了幣安的規模和“在荷蘭非常龐大的客戶群”。然而,中央銀行透露,加密貨幣交易所于6月2日對罰款提出上訴。幣安現已向荷蘭央行申請注冊。貨幣當局指出:Binance在整個過程中對其業務運營相對透明。
央行表示,由于登記備案和透明度,所以對幣安的罰款降低了5%,同時,加密貨幣交易所也會繼續擴大其在歐洲的影響力。它在上周就已經獲得了西班牙銀行的許可,幣安上個月還為VIP和機構加密投資者推出了一個新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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