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鑫鏈財經報道(xinchaincaijing.com),區塊鏈目前正在全球蓬勃發展,中國是其中的主力之一。歷史證明,每一次新的科技革命都會給世界帶來巨大的改變,人們的生活會受到極大影響。在中國這樣提倡穩定的國家,區塊鏈的發展需要聽從廣大人民的意見。那么我們應該給區塊鏈提哪些相關建議呢?下面一起來看看

區塊鏈發展的政策相關建議有什么?
1.積極參與國際標準的制定以及相關的人才儲備
由于區塊鏈技術的運用對現有的經濟體制有較大的沖擊,同時給整個經濟所帶來的風險無法衡量和及時防范,商業銀行對區塊鏈技術的研究和開發已經有所滯后,目前國內的商業銀行還無法進行數字貨幣的交易。但是隨著大型的國際金融機構R3CEV等投入大量的資金進行區塊鏈技術的研究和開發,我國大型的金融機構也應當時刻關注行業的最新動向,及時加入區塊鏈技術的研究與開發的行列中,爭取早日參與到區塊鏈技術的相關國際標準的制定,在行業內取得一定的話語權,避免做一個被動的跟隨者。
同時,積極引進國外區塊鏈技術的前沿技術開發人才,積極參與國際上重要的區塊鏈技術研討會,在增加與國外技術人員進行交流機會的同時,了解最新的行業動向;成立相關的研發實驗室,開發區塊鏈相關的應用程序,與金融技術公司進行合作,建立屬于我國的自主區塊鏈技術聯盟。
2.準確評估市場風險、強化對市場主體的權益保護
由于區塊鏈網絡中的價值交換具有匿名性的特點,這就給予了不法分子從事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機會;區塊鏈的匿名性使得匿名的用戶信息以及相關的匿名化服務混淆區塊交易鏈,最終導致相關交易數據信息的可追溯性受到限制;因而不法分子可以通過數字貨幣來隱藏非法所得資金,進行洗錢或恐怖活動。通過建立區塊鏈網絡的風險評估模型,對數字貨幣的風險進行有效的衡量,提高監管體制對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
3.監管機構需對互聯網金融技術持續關注并做好應對準備
區塊鏈去中心化的特性使得價值交換的過程不需要第三方金融機構進行信用背書,能夠實現交易雙方之間點對點的價值交換和資產轉移,節省了交易成本,減少了達成交易所需要的時間;但這并不意味著經濟活動中不需要中心化的組織。由于缺乏相應的監管、制度規范以及法律保護,比特幣等數字貨幣所面臨的洗錢活動以及欺詐的風險都較高。
因此,想要將區塊鏈技術運用到實際的經濟活動中,相關監管部門的成立以及操作規范與法律措施的落實到位是不可或缺的。與此同時,監管部門還需要對市場參與者的權益進行必要的保護,維護市場參與者的利益;加強對金融消費者相關知識的普及,強化消費者的風險防范意識。
區塊鏈技術最初以比特幣的形式呈現在世人面前,至今發展才短短幾年時間;其發展速度之快,可謂日新月異。技術的不斷更新會對各國貨幣體系帶來較大的影響,而調控經濟的相關政策手段也會跟不上形勢的變化,因此監管的手段需要及時更新,以應對互聯網金融技術的日新月異,做到與時俱進。監管部門應該充分利用區塊鏈技術的優勢,并及時洞察技術潛在的弱點與漏洞,改進監管方式、完善監管手段。
4.建議繼續做好區塊鏈相關安全風險的防范與監管工作。
伴隨著“元宇宙”、NFT等新概念的崛起,區塊鏈技術相伴生的金融價值再次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面對“元宇宙”等虛擬世界中頻繁開展的交易活動、數字資產與現實資產的雙向兌換問題等可能引發的風險,建議盡早研究形成應對預案。在試點工作過程中,通過適時引導與監測,防范個別單位為“蹭熱點”而開展非試點規劃范圍內的技術炒作。
5.建議各單位(地區)圍繞國家重大戰略方針開展獨具特色的行業(區域)創新。
例如各地區可結合區域重大戰略和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充分挖掘區域化協同創新的新模式新業態,與相鄰地域間加強在數據要素、政務服務等具有實際互聯互通需求領域的協作。各行業領域可面向如“碳達峰碳中和”“鄉村振興”等國家重大戰略方針,謀劃運用區塊鏈技術積極開拓實施路徑。
6.建議以試點為契機,精準定位區塊鏈在促進本地區(領域)數字經濟發展中的角色與作用。
發展區塊鏈技術的同時建議注重與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等其他數字經濟重點產業間做好協同聯動,把區塊鏈放到數字基礎設施、數字可信底座的大語境下進行解讀和闡釋。在試點過程中除了充分考慮當前階段各項任務是否見效外,應當就區塊鏈技術在未來一段時期內對本區域、本行業總體發展所具有意義與價值進行預估與評判,前瞻性地引導區塊鏈技術在促進數字經濟發展中發揮出應有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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